南安宣传|南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请收好
2019年
南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开始
赶紧来看看!
2019年南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,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,按照市文化产业发展年度工作重点,重点支持投资量大、成长性好、带动性强、影响较广、特色显著的项目,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,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。
1.“一报一台一网(端)工程”、融媒体中心建设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建设项目;
2.骨干文化企业(集团)培育,文化产业园区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;
3.传统手工艺与现代文创融合发展项目;
4.影视产业等文化内容产业原创项目;
5.文化新兴业态培育;
6.对外文化贸易、投资和重大展会活动;
7.文化消费、实体书店等文化市场体系建设;
8.其他重大文化产业项目。
1.符合国家、省、泉州市及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,符合本通知确定的扶持方向和申报重点;
2.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、具有独立法人地位,从事文化产业相关业务经营管理的单位,其项目生产经营成果属于国家统计局《关于印发〈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(2018)〉的通知》(国统字〔2018〕43号)明确的范围,并且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会计信用良好,依法纳税,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,无不良诚信和涉黑涉恶记录;
3.申报项目应为已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;
4.申报项目无重大法律纠纷,近2个年度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未被整改通报、无因违反专项资金《管理暂行规定》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事项;
5.申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申报项目总投资的30%。
1.推荐函。注明本部门、本辖区所推荐项目及其内容简介和项目单位概况,明确推荐项目的排序;
2.《南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》(一)、(二)(附件1);
3.《南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合规性核查表》(附件2),每个项目出具一份;
4.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企业和个人信息审核单(南安市公安局扫黑办);
5.项目单位财务和申请资金用途有关情况摘要(附件3),每个项目出具一份;
6.《项目申请报告》或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》,提供内容不少于3000字,主要内容包括:项目单位及项目概况、政策及行业准入情况、盈利模式说明、项目实施进度及计划、融资方案及资金筹措情况、项目投资预算情况、经济和社会效益预估等,说明申请事由和依据。如项目已经发改部门审批或核准的,可提供经批准的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及批准文件,不必另行编制《可行性研究报告》;
7.企业(或事业)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近两年审计报告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、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和其他相关财务资料(复印件要盖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印章);
8.南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(附件5),每个项目出具一份;
9.当地财政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,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的证明文件;申请奖励的,需提供文件复印件、主管部门审核证明等;申请补充国家资本金的,还需提供相关经济行为审批文件、企业内部相关经济行为决策文件、中介机构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等复印件;
10.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。
所有附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。推荐单位需出具和填写办理1、2、3、4材料,申报单位需提供2-10等相关资料。材料提供复印件的,需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加盖公章。
1.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和市直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申报,按照申报资格条件的有关要求,严格审核把关,并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。
2.2019年4月30日前,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及市直有关部门将通过审核的项目资料和推荐函(各一式二份),报送至市委宣传部,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人:尤朝英,电话:86388808,邮箱:naswgb@126.com。
END
编辑:萱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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